一是切實加強組織領導。成立了赫山區農藥監督管理工作領導小組,由分管農業的副區長任組長,政府辦協管農業副主任、區農業局長、區農業局分管農藥監督管理工作的副局長任副組長,區農業局農藥監督管理站站長、各鄉鎮分管農業的負責人為領導小組成員。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由區農業局分管農藥監督管理工作的副局長擔任辦公室主任。各鄉鎮均要求明確一名農藥監督協管員,協管員由各鄉鎮農技站長擔任。
二是認真制訂工作方案。區政府制定了《赫山區高毒農藥定點經營工作方案》方案結合全區高毒農藥管理存在的突出問題和薄弱環節,明確了任務、目標和責任,細化了工作任務和要求。
三是積極開展宣傳培訓。充分利用電視、廣播、報刊、網站等媒體,采取散發傳單、張貼宣傳標語、舉辦培訓班等農民群眾喜聞樂見的形式,大張旗鼓地進行宣傳。
四是強化源頭管理。區農業局、赫山工商分局聯合下發了《關于進一步加強農藥市場監管工作的通知》。《通知》規定,凡申請經營農藥的單位,須向區農業局提出審查申請,并提交從業人員學歷及技術證明、營業場地及倉儲條件、安全防護措施、環境污染防治設施和措施、規章制度等證明材料。經審查符合條件的,由區農業局出具《農藥經營條件審查確認函》。經營的農藥屬于化學危險物品的,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辦理《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證》。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經審查,符合規定條件的,依法辦理營業執照。
五是深入開展專項整治。區農業局與全區各農資生產企業、農資經營戶簽定了2011年農藥監管工作目標管理責任狀。同時,加大農藥市場整治力度,以查甲胺磷等禁限高毒農藥、違禁添加高毒農藥成分為重點,對全區農藥生產企業、經營門店進行拉網式排查,嚴厲打擊個別商販生產經營假劣農藥等違法行為。
截止目前,全區共出動農藥執法人員100多人次,檢查農藥生產經營單位358 多家,查處農藥案件14 起,案值 48.5萬元,維護了農藥市場正常經營秩序,確保了春耕生產用藥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