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6日農業部部長韓長賦主持召開常務會議,審議并原則通過了《全國農業和農村經濟發展第十二個五年規劃》(以下簡稱《規劃》),《規劃》明確“十二五”時期我國農業和農村經濟發展的總體目標和主要任務均以穩步提高糧食等主要農產品綜合生產能力為首。
除了重點強調提高糧食等主要農產品綜合生產能力,《規劃》提出的總體目標還包括,現代農業建設取得階段性明顯進展,有條件的地區率先基本實現農業現代化;農民收入大幅提高,農民生活更加殷實,新農村建設取得明顯成效,城鄉發展更加協調。
農業和農村經濟發展的主要任務則還包括大幅提升農業科學技術和物質裝備水平、調整優化農業和農村經濟結構、努力促進農民持續較快增收、大力發展農業農村公共服務、完善創新農業農村發展體制機制和加強農村生態環境保護等。
總體目標和主要任務之外,《規劃》還提出在區域上要進一步細化東北平原、黃淮海平原、長江流域等主產區“七區二十三帶”,加快構建農業戰略新格局。同時,對種植業、畜牧業、漁業、農產品加工業、農墾經濟等5大產業發展進行了布局安排。《規劃》在強化多元投入、加強農業補貼補助力度、完善農業獎補機制等8個方面也提出了重點改革措施。
據農業部政策法規司內部人士介紹,《規劃》編制工作從2010年5月就開始啟動,今年全國“兩會”結束后進一步加快了編制進程。本次常務會議之后,農業部方面還要加快其他專項規劃的編制進程,使總體規劃與專項規劃有機銜接,互相支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