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8日,全國人大代表、廣西忻城土肥站副站長蒙鐵英接受記者專訪時表示,國家不僅要注重耕地數量的保護,更要注重耕地質量的建設。尤其要對肥料生產、銷售使用以及監管等立法,增強土壤肥料管理部門的職能范圍,保障農民利益和耕地質量安全。
蒙鐵英代表建議,對耕地質量現狀進行全面調查,根據調查成果和耕地等級加快制定耕地質量建設中長期規劃,加快開展耕地質量建設立法和肥料管理立法工作,為耕地質量建設提供基本的法制保障。
蒙鐵英說,耕地質量建設離不開施肥。種子、化肥、農藥是農業生產三大要素,種子管理已有種子法、農藥管理也有農藥管理條例,但是作為投入數量和資金量最大的化肥,到現在還沒有出臺肥料管理條例。肥料管理法規的空白,使施肥的后果有可能是作物減產、耕地質量下降、農民吃虧、投機者暴富。“如果對肥料管理進行立法,并且在法律中明確基層土肥站檢測肥料產品的結果具有法律效力,那么將有更多老百姓避免受騙,這樣既保護了農民利益,又間接實現了耕地質量保護。”
(張四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