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兩會上,有全國人大代表再次提及因施肥不當導致的環境問題,特別是氮肥的過量施用造成的污染,在業界引起關注。目前,盡管對氮肥污染的程度尚有爭議,但尋找穩妥的“減氮”路徑,在保證產量的前提下更多關注土壤品質和環境保護,已成為化肥業界共識。
根據第一次全國污染源普查結果,我國二氧化硫和化學需氧量這兩項指標近年來的確下降了,但是氮氧化物和氨氮的削減卻收效甚微,而且氮氧化物的排放還在不斷增加。由于氮氧化物的增加,即使二氧化硫削減了,對酸雨的控制效果還是不盡如人意。而導致氮氧化物增加的因素之一就是氮肥施用過量以及利用率偏低。
據悉,近年來氮肥污染在我國大部分地區已開始顯現。中國農科院在北方5個省20個縣集約化蔬菜種植區的調查顯示,在800多個調查點中,50%的地下水硝酸鹽含量因過量用氮而超標。據該院預測,至2015年,中國除江西、山西之外的中部和東南部省份,均將因為過量用氮而成為地下水硝酸鹽含量超標的潛在高風險區。
農田過量施用氮肥到底達到了一個什么程度?中國農科院土壤肥料研究所檢測到的調查數據顯示,目前全國已有17個省區市氮肥平均施用量超過國際公認的上限225千克/公頃。顯然,與過量施肥伴生的就是盲目施肥、濫施肥,這無疑導致了化肥利用率低以及環境污染問題。
那么,我國氮肥利用率居于怎樣的水平呢?河南省農科院研究員許為鋼認為,目前國內農田的無機肥施肥量比西方發達國家普遍高出很多,但其利用率只有25%~30%,遠低于西方發達國家40%以上的水平。這其中的差距,除耕作習慣外,還跟種植機械化程度有關。西方大農場大面積種植耕作方式,有利于肥料投入量控制。而河南省農業廳一項調查表明,該省每年施用的300多萬噸化肥中,只有1/3被農作物吸收。
江蘇恒盛化肥有限公司副總經理黃殿富認為,目前農田碳銨利用率低于30%,而尿素利用率的上限難以達到60%。“可見,這么多氮肥流失到農田之外,不僅無助于糧食生產,而且成為了污染源。”他說。
專家認為,氮肥污染不像工業“三廢”污染那么直觀,它或揮發進入大氣,或沉留在土壤中,或流入水體,都比較難于窺見其行蹤,呈隱性污染狀況,但其危害性更大,給環境帶來的危害主要在于水體污染、溫室氣體排放、土壤重金屬污染等。
據了解,農民施肥不當造成污染主要有以下幾種表現:缺乏定量投放意識,盲目隨意施肥現象普遍,過量施肥污染環境;施肥方式粗放,一般是隨著大水漫灌施肥,僅淺表部分的肥料能被植物吸收,其余大部分隨水滲入地下,造成地下水污染;不注意天氣變化,有時剛施過肥就降雨,化肥被雨水沖入溝渠,進而流入河道,造成水體污染。
既然氮肥污染已經對環境構成越來越大的威脅,專家認為,當前環保、生產、流通、植保、農技等多部門理應為減少氮肥污染承擔起相關責任,用切實可行的措施加以糾偏整治。
許為鋼認為,我國農民一般在播種期和作物拔苗時兩次施加肥料,而西方國家則根據作物的實時需要來施肥,并多采用緩控施肥的方式,增加施肥次數,只在作物需要時施肥,這樣肥料的使用量就降低了很多。
黃殿富強調,要盡快改變整個氮肥體制。他認為,我國現有氮肥體制存在明顯弊端,多環節的各種補貼與名存實亡的流通限價,扭曲了市場的供求關系,壓低了氮肥的真實價值,這樣難免導致施用上的粗放和浪費。他建議,從兩個方面來改變這種弊端:提高農產品價格,讓農補直接化,保證惠農政策到位,確保農民收入增長;讓氮肥價格市場化,使其物有所值,以價格杠桿作用引導農民合理用肥、節約用肥,從而減少污染。
3月18日,國家土壤污染防治立法項目首席專家、武漢大學環境法研究所所長王樹義透露,《中國土壤污染防治法》正在醞釀,目前專家意見稿已經完成。如獲實施,將從法律層面對規范化肥、農藥的施用,保護土壤污染起到推動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