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印度媒體報道,印度政府計劃通過設立農藥中心委員會加強農藥管理,并對所有農藥新產品進行強制登記。
據介紹,即將設置的農藥中心委員會將為政府提供有關農藥管理、制造、使用和處理的相關建議,并在農藥登記之前負責測試其安全性。
印度政府將制定一部新法令替代1968年的農藥法令。一份有關此方面內容的議案已經提交給政府主管部門——常務委員會的,此委員會建議修改2008年農藥管理議案的有關內容。即將制定的法規規定,從事農藥制造、銷售和任何涉及農藥商業的行為,必須取得許可證,并規定農藥標簽有問題、不合要求和偽造的處理規定。有這種問題的農藥不僅不能進口,也不能制造和貯存。取得的許可證是可以有條件收回和暫停的。此法規還規定必須由政府任命的檢查員收集農藥樣本進行分析,檢查員有權進入經營場所檢查或尋找證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