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關于進一步深化化肥流通體制改革的決定》(以下簡稱《決定》)已經公布兩個月,目前生產企業對這一重要政策的反響并不強烈,他們在深感化肥流通市場化進程加快的同時,更加看重基層的具體落實情況。這是10月20日國家工信部召開的化肥流通體制改革實施情況座談會后,記者了解到的情況。
10月20日,為了解《決定》發布后化肥流通領域的變化和對化肥生產企業的影響,工信部在北京召開了化肥流通體制改革實施情況座談會。今年以來,國家對于化肥方面的改革政策接連不斷:1月底,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下發關于改革化肥價格形成機制的通知,推進化肥價格改革,建立以市場為主導的化肥價格形成機制;7月,國家發展改革委、鐵道部聯合下發《關于適當調整農用化肥鐵路運價有關問題的通知》,決定逐步理順農用化肥鐵路運價,適當調整鐵路農用化肥整車運價;8月24日,《國務院關于進一步深化化肥流通體制改革的決定》出臺。對于這一系列政策出臺,生產企業明顯感受到化肥市場化步伐的加快。
據了解,化肥生產企業在座談會上雖然認為《決定》中的索票索證等規定對今后企業規范經營、提供優良產品和服務有了新的要求,對于進一步促進化肥行業健康可持續發展,更好地讓利于農、服務于農有著重要意義,但由于《決定》出臺到目前推行時間尚短,市場上還不能見到顯著變化。同時文件中的一些經營模式以前已經實際存在,此次文件只是對這些經營模式的進一步“合法化”。由此可以看出,化肥企業對于《決定》的反應,更期待政策的進一步細化和基層落實情況。
參加座談的部分代表告訴記者,對于《決定》的出臺,企業普遍關心的是新規定下的實際操作狀況與基層執行情況。比如《決定》規定農資經銷商的最低資金限制只有3萬元,在此較低的門檻面前,經銷商人數會有較大幅度上升,這對于強化市場管理、凈化市場環境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同時,企業反映目前在化肥流通領域還存在多頭管理、地方保護主義等情況,重復執法、區域壁壘不但增加了企業的營銷成本,還容易導致以權謀私,滋生腐敗。而個別地區“知假售假”、“打真不打假”的現象,嚴重影響著化肥的流通環境。他們還建議在流通領域扶優扶強、給予化肥生產企業一定的支持、加強打假力度、建立相應的退出機制、細化質量檢測標準、完善測土施肥政策、規范經營行為、實施有效監管、強化企業維權等。
另外,業內人士也認為,此次座談對《決定》的反響不夠熱烈,也與參會代表為生產企業,對市場反應有一定滯后有關。據了解,此次參加座談的除了中國農業生產資料集團外,全部是相關化肥工業協會和化肥生產企業的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