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安排》共安排了加強目標責任考核、推動重點工程實施、嚴控高耗能和高排放行業盲目擴張、加快技術開發和推廣、著力抓好重點領域節能減排、大力發展循環經濟、完善相關經濟政策、加快法規和標準建設、強化節能減排監管、加強監管能力建設、開展規劃編制等重大問題研究、加大宣傳教育工作力度共12項工作。
針對化肥行業,《安排》中要求發展礦產資源領域循環經濟,推進礦產資源綜合利用,加快脫硫石膏、磷石膏、農作物秸稈等資源化重點工程建設;完善礦產資源有償使用制度改革;逐步建立生態環境補償機制。
同時《安排》中要求修訂重點用能單位節能管理辦法、能效標識管理辦法、節能產品認證管理辦法,組織制訂、修訂電爐鋼冶煉和氧化鋁、尿素等高耗能產品能耗限額強制性國家標準,以及水源熱泵機組、小功率電機、容積式空氣壓縮機、通風機、工業鍋爐等用能產品強制性能效標準。進一步完善并嚴格執行電石、熱軋帶肋鋼筋等高耗能和易造成環境污染產品的市場準入條件。
最后,國務院辦公廳強調,發展改革委要加強節能減排綜合協調,環境保護部要做好減排協調工作,指導、督促、檢查各地區、各部門落實國務院節能減排綜合性工作方案和本工作安排的各項工作,及時向國務院報告節能減排進展情況,提出意見和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