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3日,國家發改委公布了我國在未來3年內淘汰落后產能的規劃目標,化肥行業成為淘汰落后產能的重點領域。5月18日,《石化產業調整和振興規劃》全文公布,該規劃也提出要加快淘汰化肥落后產能,對化肥企業通過上大壓小、產能置換等方式,淘汰技術落后、資源利用不合理的產能。據統計,目前國內除鉀肥尚需一定數量的進口外,氮肥、磷肥都存在明顯的產能過剩。尿素和磷酸二銨產能分別過剩1000萬噸和600萬噸。我國化肥行業淘汰落后產能是現實需要。但在接下來的操作過程中,化肥產業內卻出現了不同意見。分歧在于,究竟什么叫落后產能?落后產能到底是哪些?誰該被淘汰?
落后產能有什么標準
“目前,化肥業內對‘落后產能’這一概念的稱呼比較寬泛,還只是個泛泛的說法。”中國無機鹽工業協會鉀鹽分會會長魏成廣告訴記者。
據他介紹,目前國內還沒有相關的技術標準和規范,規定化肥企業的能耗應該達到什么標準,規定哪些裝置是先進的、哪些是落后的。因此,目前也就沒有可參照的技術標準來具體評斷落后產能。
“什么是落后產能,目前行業內沒有統一的說法。”云天化集團有限責任公司總工程師凌曉東、江蘇省姜堰市化肥有限責任公司總經理左勇春都這樣告訴記者。他們表示,在衡量落后產能時,企業規模是多少、能耗是多少、排放量是多少,都沒有明確的指標。
沒有明確的指標,也就造成了企業的困惑。《石化產業調整和振興規劃》明確提到,要采用潔凈煤氣化和能源梯級利用技術,對現有氮肥生產企業進行原料和動力結構調整,實現原料煤多元化,降低成本;在能源產地適當建設大型氮肥生產裝置,替代落后產能;優化磷肥資源配置,推廣硫和中低品位磷礦綜合利用等技術。對此,安徽淮化股份有限公司技術總監陳林向記者抱怨:“這是把先進的產能要求說出來了,但對于落后產能是什么并沒有提到。規劃中提到要上大壓小,淘汰落后產能。但什么是大?什么是小?怎么大?怎么小?是應該以產量來劃分?還是以工藝來劃分?”
不少企業負責人也向記者表示,對于這個問題,目前很多企業都是一頭霧水。
還有企業負責人提出,有關部門提出要淘汰落后產能,但又沒有制訂一個技術規范標準,化肥企業自己也不知道誰該淘汰,誰不該淘汰。這樣一來,淘汰落后產能豈不成了一句無的放矢的空話?
落后產能有什么特點
倒是不少業內人士對落后產能提出了自己的看法,有的還總結出了落后產能的特點。
中國氮肥工業協會副理事長孔祥琳:“落后產能是環保不達標、能耗過高,但在成本上有競爭優勢的產能。”
石油和化工規劃院院長顧宗勤:“落后產能是技術含量低、競爭力不強的產能。”
中國磷肥工業協會理事長武希彥:“資源配置不合理的就是落后產能。”
江蘇泰興化肥廠總工程師蔣冬慶認為,能耗高、成本高的是落后產能。他就此舉了個例子:一家老化肥企業,人員負擔重、設備老、能耗高,其年產合成氨2萬噸,而職工人數有700多人,噸氨原料煤消耗量為1.5噸;另一家新建化肥企業,其工藝先進、設備自動化程度高,企業年產合成氨30萬噸,職工人數200多人,原料煤消耗量為1.2噸。兩相對比,前者顯然就是落后產能。
還有業內人士提出的觀點很有新意。魏成廣就認為,現在國內鉀肥供應不足,不存在產能過剩的問題,但也不能因此就說鉀肥行業不存在落后產能。目前,有些小鉀肥企業的生產水平比較落后,存在濫挖亂采、廢鹵就地排放的行為。這樣的企業當然就屬于落后產能。
雖然這些觀點不完全相同,但總的來看,能耗高、環保水平低應該是落后產能的共同特點。
規模小是否一定落后
那么,是不是規模小的裝置就一定會能耗高、環保水平低呢?
顧宗勤認為,按照國家產業準入政策,企業新建氮肥單套裝置時,純氧煤氣化裝置的產能不應低于年產30萬噸合成氨,以富氧制氣的裝置的產能不應低于年產20萬噸合成氨;對磷肥企業來說,云南、貴州新建單套裝置的規模不應低于30萬噸/年(折五氧化二磷,下同),其他有資源地區新建單套裝置的規模不應低于12萬噸/年。因此,對于新建化肥裝置來說,按照這個產業政策,低于上述規模和技術要求的就是落后產能。
但業內人士表示,對于已建化肥裝置來說,規模小不一定就落后。
孔祥琳認為,事實上,落后產能很難從規模上來進行界定。有的氮肥企業規模小,但其生產成本很低,多種經營也搞得不錯。在環保水平方面,孔祥琳認為,經過多年的改造,國內一些中小化肥企業固定床造氣裝置產生的廢渣、廢氣基本能吃干用盡,污水也實現了零排放,煤渣也實現了綜合利用。因此,固定床造氣裝置不但不能算落后產能,而且還是一種經濟可行的技術選擇。
年產5萬噸合成氨的山東莒南縣泰祥化肥有限公司的副總經理趙樹勛告訴記者,在我國,有的年產6萬噸合成氨的生產企業,其平均煤、電消耗并不比年產20萬噸合成氨的企業高,關鍵是企業要不斷地采用新工藝、新設備來進行技術改造。
氮肥產能為100萬噸/年、磷復肥生產能力居全國第一的云天化集團有限責任公司的總工程師凌曉東也贊成不以規模論落后:“生產規模無論大小,企業只要有成本優勢就可以生存和發展。”
“落后產能不應單純以產能、產量來劃分,應當從技術、管理等方面綜合來看。”左勇春也如是說。
中國氮肥工業協會秘書長劉淑蘭明確表示,政策上提倡上大壓小,淘汰落后產能,但是“上大”容易,淘汰小的并不像說起來那么簡單。她認為,我國年產能在4萬噸以下的合成氨企業占大多數,其生產的碳酸氫銨往往就地銷售、使用。一些小氮肥企業還是當地勞動力的就業場所,財政收入的支柱企業,如果國家實施強制性淘汰措施,會給農民就業、社會穩定帶來問題。
顧宗勤也表示,一些規模小的裝置,如果管理好,成本低,就不能算是落后產能。
規模大是否一定先進
“現在化肥裝置普遍向大型化、規模化方向發展。大規模裝置的技術和工藝先進,與小規模裝置不在一個發展層次。”青島華昌集團一位負責人如是說。
這話聽起來,似乎是說裝置規模越大就越先進,但凌曉東持有不同意見。他認為,對于規模大的裝置和企業來說,如果不能抓好管理,技術改造跟不上,同樣也會能耗高,也是落后產能。
劉淑蘭認為,在內蒙古等原料產地,新上的大裝置盡管采用了新型煤氣化技術,但其電耗依然很高。大的裝置如果不在電費、運輸上享受優惠,其生存也成問題。“新上化肥裝置時,如果原料、水、環境容量等條件不具備,就不能上。對新上裝置,還要設立門檻——什么規模的產能和企業準入,什么規模的產能和企業退出。對當地造成污染的企業,長期面臨虧損的企業,即便規模大,也是落后產能,也應被淘汰。”另外,運1噸煤的成本和生產1.2噸尿素的成本是一樣的,而目前鐵路運力緊張,化肥企業運輸受到制約,因此,從運輸方面考慮,化肥產能靠近消費地更合適。從這個角度說,不是裝置規模大就先進、有競爭力,規模小就沒有競爭力。
武希彥反映,目前在我國磷肥行業,遭受國際金融危機重創的不是小型企業,恰恰是擁有先進技術和資源利用能力的大型骨干企業。龍頭企業生產經營陷入困境,自身難保,也就沒能力兼并、重組、替代小企業。
對于化肥行業落后產能的認定,竟然有如此強烈的差異,那么,《石化產業調整和振興規劃》中提出的加快淘汰化肥落后產能,又如何加快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