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化肥行業,《石化產業調整和振興規劃》指出,要通過上大壓小、產能置換,加快淘汰技術落后、資源利用不合理的產能。這是2008年12月24日國務院常務會議所提出的化肥產業結構調整、價格市場化、深化流通改革等6項政策措施的一個延續。
雖然我國化肥產業持續快速發展,2008年合成氨和尿素產量分別占世界總產量的33.6%和34.6%,居世界首位,然而,這些成績的取得在相當程度上依賴的是相對低廉的資源價格和國家的優惠政策。我國對化肥行業采取了“分步走”的產業政策, 計劃要用3至5年的時間,使化肥企業、農資市場逐步適應、調整。
這些改革方案對化肥行業的結構調整起到了積極的促進作用;势髽I之間的重組并購屢見不鮮,做大做強已成為行業共識,并出現了中海石油化學股份有限公司、四川化工控股、云天化等實力和規模較強的化肥企業。經過優勝劣汰后,中小氮肥企業已從最多時的1500多家減至目前的435家。我國已建成了20多套18萬噸/年合成氨、30萬噸/年尿素裝置和90多套80萬噸/年尿素裝置。
盡管市場經濟發展與宏觀調控的不協調性在化肥行業仍較為突出,《規劃》對化肥行業依然采取了比較寬容的態度,并未明確規定必須淘汰的落后產能規模。總體來看,那些規模小、能耗高、技術落后、污染嚴重的小化肥企業,應該通過市場手段,依托有實力的大型企業和產業基地,優化資源配置,建設大型化肥生產裝置,替代落后產能,促進產業集中布局、集約發展。由于《規劃》的期限是從2009年到2011年,因此,國家也必然會在以后逐漸出臺一些規范限制中小化肥裝置的生產和建設方面的政策,來確保規劃目標的實現。
國有大型企業應以此為契機,緊跟國家化肥行業產業結構調整的政策和步伐。一方面,穩定生產運營的同時,建設有競爭力的新項目,加快內部調整,優化布局;另一方面要積極參與行業整合,通過科技、管理和服務創新,淘汰落后產能,最大限度地優化生產要素配置,實現低成本擴張,增強企業實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