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交通運輸部、農業部、公安部、國家安監總局聯合發布《關于農藥運輸的通知》。《通知》明確規定:微毒、低毒農藥不屬于危險貨物,按普通貨物管理;中等毒農藥,其內容器裝量在5kg或5L內,單件重量在30kg內的,按普通貨物管理;高毒、劇毒農藥仍按危險貨物管理。據測算,按照上述規定90%以上農藥將按普通貨物運輸管理。至此,困擾農藥生產經營企業多年的農藥運輸難問題,終于得到妥善解決。
目前在我國依法取得登記的農藥品種達到600多種,產品2.3萬多個。根據國家標準《農藥登記毒理學實驗方法》中規定的農藥毒性分級標準,在依法取得登記的2.3萬個農藥產品中,劇毒產品占0.07%,高毒產品占3.6%,中毒產品占23.1%,低毒產品占67.2%,微毒產品占6.1%。其中,屬于高劇毒產品的不足5%,加上日益規范的包裝要求和國際上通行的化學危險品運輸豁免做法,絕大多數農藥產品已經不屬于危險化學品運輸管理范圍。而根據《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危險貨物品名表》的現行規定,農藥被籠統地列為危險化學品進行運輸管理。由此導致運輸門檻提高、辦理手續復雜,不僅造成企業成本大幅增加,而且貽誤農時、增加農民負擔。在很多地方,農藥陷入無車可運、無人敢運、違規運輸的尷尬境地,農藥行業對此反應強烈。
該政策的出臺,確保了農藥運輸的及時暢通,不僅有利于農民及時用藥和農業增產增收,而且減輕了農藥生產經營單位的負擔,據初步測算每年可為企業節省運輸成本20多億元。
為配合有關部門做好農藥運輸新政策的宣傳貫徹工作,幫助農藥生產經營企業和執法管理單位全面、及時了解新政策的要求,中國農藥發展與應用協會專門編印了《農藥運輸政策法規匯編》,并將于近期在北京等地舉辦培訓班,邀請交通、農業、公安、安監等部門的領導和專家對此政策及有關技術要求進行解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