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去年6月份起,中國國化肥出口急速萎縮。為使國內化肥市場盡快走出低谷,國家自去年以來先后出臺一系列政策措施促進產業發展。根據國內生產消費及國際市場變化,國務院決定,自2008年12月1日起,降低部分化肥出口關稅并調整征稅方式。主要化肥品種出口將設定淡旺季時間和淡季基準價,同時將之前化肥產品125%-185%(2008年9月到12月底)的關稅稅率,下調為10%-110%,執行時間截至2009年底。
淡旺季化肥關稅差別化新政策的正式實施,避免了國家出口關稅的頻繁調整給化肥企業生產安排與原材料采購帶來的不確定影響,既能保證旺季國內用肥需求得到滿足,穩定國內化肥價格,兼顧農民和生產企業的經營效益,實現雙贏,又能在淡季使國內化肥企業通過出口來消化多余庫存,有利于緩解化肥“全年生產、季節性使用”的雙重矛盾,有助于化肥行業回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