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隨著中國化肥市場逐步由供不應求轉變為供需平衡再到供應過剩,國家針對化肥產業出臺的一系列政策,具有明顯的傾向性,那就是:為了支持農業發展和保障中國糧食安全,節約能源和資源,維護環境保護和可持續發展。而最直白的說法,就是維護化肥行業健康發展,保持化肥市場穩定,讓農民買得起肥。
糧食安全是第一位的
眾所周知,化肥價格市場化改革的步伐,是國內所有產品價格改革中速度最慢的,足見國家對此項改革態度之審慎。可以看到,從國家統一管理到雙軌制,再到市場調節,國家和相關管理部門傳遞了這樣一個信號:糧食安全關系到國家的長治久安,必須放在第一位。
中國政府的化肥優惠政策主要是為了保護農民利益,所以,對化肥市場采取限價政策就在情理之中。限價政策符合中國國情,雖然市場性不足,但有助于保證市場供需間的平衡。因此,讓穩定的市場滿足農民糧食生產的需要來保證國家糧食安全,成為國家50多年制定化肥價格政策的中心。
綜合運用多種手段完善機制
為保障化肥供應、保持市場穩定,國家發改委有關部門負責人表示,改革化肥價格形成機制后,國家將綜合運用多種手段:一是加強進出口調節,繼續實行鼓勵化肥及其原材料進口、控制出口的政策。二是完善化肥淡季儲備制度,合理安排儲備規模,優化區域布局。國家已將化肥淡季商業儲備規模增加到1600萬噸,占春耕用肥總量的20%以上,可以較好地保障農業生產用肥需要。三是繼續協調保障重點化肥企業用煤、用電、用氣等原材料供應,積極組織化肥及其原材料調運,繼續將化肥作為重點物資優先運輸,促進化肥生產流通。四是繼續加強化肥市場監管,嚴厲打擊生產、銷售假冒偽劣化肥和串通漲價、哄抬價格、不明碼標價等違法行為,維護正常市場秩序。
此外,國家將綜合考慮化肥、柴油等農資價格和糧食價格變動對農民種糧收益的影響,實行農資價格上漲與增加農資綜合補貼和提高糧食最低收購價、臨時收儲價等掛鉤機制,農資綜合補貼只增不減,確保農民種糧收益不因農資價格上漲而下降。
內外環境為改革提供機遇
此次取消化肥價格限制,在一定程度上順應了國內外市場形勢。隨著國際大宗原材料價格的崩潰,國際化肥價格中的尿素和磷酸二銨價格已經低于國內,為國內化肥價格的市場化改革提供了難得的外部環境。
國家發展改革委有關部門負責人說,一方面舊的化肥價格形成機制難以適應市場經濟發展要求——化肥產品種類繁多,生產規模、工藝路線差異大,經營環節復雜,客觀上難以制定統一的價格政策;化肥生產用煤炭、硫磺、磷礦石等主要原料價格已完全市場化且變化頻繁,對化肥價格實行限制不利于企業正常組織生產經營活動。另一方面,經過近幾年的快速發展,國內化肥資源充裕,已經具備了改革化肥價格形成機制的條件——占需求總量約90%的氮肥、磷肥產能過剩較多,國內市場化肥供應有保障;國內化肥生產、流通主體的競爭性市場格局已經形成;國家已建立了國際市場化肥價格變動與化肥出口關稅稅率調整的聯動機制,緩解了化肥常年生產、季節消費的矛盾;國家建立了農資綜合補貼制度,適當補償種糧農民因農資價格上漲增加的支出,為推進化肥價格形成機制改革提供了有力保障。
新機制將推動行業健康發展
取消國產化肥出廠價格限制和針對化肥流通環節所采取的臨時價格干預措施,是政府有計劃、有步驟地推進國內化肥生產及流通環節的市場化改革所采取的重要措施。改革化肥價格形成機制后,企業可以按照市場規律正常組織生產經營活動,根據市場供求及成本變化情況及時調整價格,增加生產經營靈活性,更好地參與市場競爭,有利于促進化肥行業持續健康發展。
中海石油化學股份有限公司總裁楊業新認為,新機制實施后,化肥價格的彈性空間,尤其是向上的空間被充分打開,政府主管部門的職能從一線具體監管退至全局宏觀的政策制定和調控,市場化條件下的供需自我平衡和資源的自動配置功能將被充分地發揮出來。中銀國際研究認為,通過市場化的價格機制來實現供需平衡,比政府的價格干預措施更加靈活有效,有助于行業內具有技術和成本優勢的龍頭企業的發展壯大,有利于調整產業結構。
分析人士指出,政策暫時保留對化肥生產用電、用氣和鐵路運輸實行的價格優惠政策以及對化肥生產、流通實行的稅收優惠政策,對化肥企業是重大利好。但也有分析家認為,化肥價格管制取消政策實質影響將有限。一方面是因為以往實行的化肥限價政策并未得到真正執行,除了政府密切關注的化肥產品與企業外,多數企業仍能通過漲價消化成本壓力;另一方面,大部分化肥企業皆面臨嚴重的供大于求問題,經濟大環境不行也迫使化肥行業陷入疲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