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業和信息化部制定的新版《農藥生產核準管理辦法》目前正在公開征求意見。該辦法突出強調了農藥生產的環保設施要求和安全衛生要求。征求意見稿規定,農藥生產固體廢物、液體廢物合氣體廢物都必須符合相應的收集和處理規定,如液體廢物應采用隔油、氧化、吸附、化學絮凝、沉降、酸堿調節等預處理,采用厭氧、好氧、兼氧等生化處理工藝,高濃度難降解有機廢水應采用焚燒的方法處理。
在安全衛生方面,要求相關企業配備符合生產性質的消防器材;根據生產需要配備相應的防爆設施;采取防靜電、避雷、通風、緊急噴淋等防護措施;培訓相關急救人員;危險化學品生產、儲存、運輸等得到相關部門許可;企業建立事故應急救援指揮系統,明確職責,實行分級管理;發生各類事故后迅速啟動應急救援預案,配備足夠的應急救援器材和監控設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