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緩解和完善對我省化肥市場的宏觀調控,緩解化肥常年生產、季節使用的矛盾,2005年省人民政府以贛府字[2005]69號下發了《關于同意建立省級化肥淡季儲備制度的批復》,要求建立省級化肥淡季儲備制度,指定省發改委、省財政廳作為省級化肥淡季儲備制度委托管理單位。
按照省政府有關要求,9月10日下午,我委會同省財政廳與省供銷社所屬的省農資有限責任公司、省沃爾得農資連鎖有限公司和江西貴溪化肥有限公司簽訂了2008-2009年度省級化肥淡季儲備協議。2008-2009年度省級化肥淡季儲備維持10萬噸規模。2007-2008年度化肥淡儲財政貼息資金將及時下發承儲企業,我委與省財政廳將繼續做好相關監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