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國際磷肥和磷化工產品價格高于國內,國內磷肥、磷礦石、黃磷等產品大量出口。為滿足國內農業對磷肥的需求,控制磷肥價格,政府連續提高磷肥和初級磷化工產品關稅。財務部先是宣布自2008年4月20日至9月30日,磷酸出口關稅由零增加至100%,磷肥出口關稅由30%增加至100%。隨后,商務部再次宣布將對部分磷制品在現有基礎上加增100%的關稅。
國家對磷礦及下游產品連續提高關稅,其主要原因是平衡國內磷肥供給與需求之間的矛盾,同時更好地控制磷肥價格。由于此次出口限制主要面對的是磷肥以及磷礦等初級產品,對具有磷化工下游產業鏈的公司影響不大。
從目標上看,國家此次政策的目的在于限制初級磷產品的出口,而非要限制一切磷產品出口。對磷酸的限制也主要是為了防止磷肥出口企業因為無法出口磷肥,轉而出口濕法磷酸的現象。
在熱法磷酸中,雖然品級較低的工業級磷酸也被限制出口,但品級較高的食品級磷酸則不包含在內,并且工業級磷酸還可加工成磷酸鹽出口。因此,從政策面看,我國的政策是鼓勵企業發展磷深加工產業,與初級磷加工企業相比,具有深加工能力的一體化公司在產業政策上也具有更強的優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