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今年以來鉀肥及復合肥價格上漲幅度較大的狀況,為保護農民利益,日前湖南省物價局下發通知,要求加強鉀肥及復合肥價格監管。
主要內容為:鉀肥、復混肥流通差率,批發環節進銷差率為2%,零售環節進零差率為5%。銷售價格按實際進貨價格順加流通差率制定。鉀肥、復混肥在省內流通只允許一道批發環節,即從省內經營企業購進的鉀肥、復混肥,只能直接銷給農民,不得轉賣給經銷商,嚴禁層層轉手加價倒賣。個別運距較遠的山區縣,如需通過第二次批發的,須報經縣級政府價格主管部門審核批準。省內生產企業采取送貨制、直銷、連鎖配送方式銷售復混肥,以規定出廠價格和實際運雜費為基礎,銷售給經銷商的,加不超過2%的綜合差率作價;直接零售給農民的,加不超過7%的綜合差率作價。不得以送貨制等為由變相提高化肥的出廠、銷售價格。
該《通知》從5月10日起正式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