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雜環類農藥工業水污染物排放標準》是環保部啟動農藥工業水污染物排放標準制定工作后發布的第一個農藥行業國家排放標準。該標準針對雜環類農藥生產工藝、污染治理技術和污染物排放的特點,設置了現有企業和建設項目的常規污染物和農藥行業特征污染物項目的排放限值,以及嚴格的水污染物特別排放限值。而且,農藥工業水污染物排放標準為系列標準,包含雜環類、有機磷類、擬除蟲菊酯類、氨基甲酸酯類、酰胺類、苯氧羧酸類、磺酰脲類、有機硫類、生物類、有機氯類。該系列標準為我國首次制定,填補了農藥行業排放污染控制方面的空白。
據介紹,這些環保標準的發布,旨在進一步提高污染源的排放控制水平,完善國家污染物排放監控體系。
此次發布的還有兩項涉及石油和化工行業相關的排放標準。其中,《煤層氣(煤礦瓦斯)排放標準(暫行)》對煤礦抽放系統排放的高濃度瓦斯提出了禁止排放的要求,這也是我國在國際上首次提出控制溫室氣體排放的強制措施。該標準的發布,不僅可以增加煤層氣的利用,產生經濟效益和安全效益,還可以促進我國的節能減排工作。
《重型車用汽油發動機與汽車排氣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測量方法(中國Ⅲ、IV階段)》則是對現行的重型汽油車排放標準進行了修訂。新標準降低了污染物排放限值并改進了排放檢測方法,同時對車輛排放控制性能的耐久性、在用車符合性和安裝車載診斷系統也提出了要求。
首批國家環保標準是由環保部和國家質檢總局聯合發布的。這也是環保部成立以來,首次發布國家環保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