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嚴格控制化肥等農資出廠價。對市華潤化肥有限公司、市遠達化工有限公司生產的碳銨、磷肥出廠價格在嚴格成本審核的基礎上,按照打緊費用,保本微利的原則,從緊核定;對市華潤化肥生產的尿素,其出廠價格嚴格執行省物價局規定的最高出廠限價。
二、嚴格控制化肥批發和零售環節的進銷差率和批零差率。所有化肥從出廠到零售環節的綜合差率原則上不得超過7%,正常合理運雜費另加。
三、切實做好化肥等農資價格監測工作。認真落實化肥等農資企業生產成本和市場價格監測制度,準確把握價格走勢,及時向有關部門報告價格變動情況。
四、進一步加大價格監督檢查力度,嚴肅查處價格違法行為。對不執行政府定價、政府指導價的,不執行規定的進銷差率、批零差率或最高限價等價格干預措施的,以及捏造散布漲價信息,囤積居奇、哄抬價格等行為,依法嚴厲查處,并選擇典型價格違法案例予以公開曝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