了防止進出口貿易順差過大,國家對出口過快的部分行業進行限制是既定的進出口政策。此外,出于保護環境,建設可持續發展型經濟的考慮,政府又對高能耗、高污染的行業實施出口高關稅和削減退稅的措施。而農藥既是高能耗、高污染行業,又在過去幾年里出口大幅增長,因此農藥行業出口政策近年來始終以限制增長為主要導向。具體政策表現是農藥進出口審批制度和出口退稅率下調。
根據農業部和海關的規定,中國農藥進出口必須經農業部農藥檢定所核準并實施登記證明管理,基本覆蓋了國內所有殺蟲劑出口產品,不僅增加了農藥進出口的管理費用,而且延長了出口周期,顯著提高了出口成本。
從07年7月1日開始,中國農藥原藥產品出口退稅率由原來的13%降到5%,制劑類產品出口退稅率由原來的11%降到5%。農藥企業尤其是對于農藥出口貿易商,其利潤空間本來只有5-10%左右,部分企業已經處于微利甚至無利狀態,其出口競爭力大為削弱。
此外,由于中國人民幣升值,對美元匯率從05年7月的1:8.11逐步上升到到07年12月的1:7.40,使得農藥出口形勢更加嚴峻。
近期農藥出口增長明顯放慢。自07年下半年以來,中國農藥出口價格持續上漲,價格優勢逐漸削減,說明出口退稅政策調整和出口審批制度對中國農藥出口的抑制作用在逐漸顯現。
由于貿易順差居高不下,國內經濟能耗水平降低緩慢,國家對農藥產業繼續執行控制發展的政策,預計至少未來5年內殺蟲劑進出口政策仍將以限制出口為導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