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業部要求:不斷提高救災資金使用效果 切實做好農業生產救災工作
為幫助受災地區及時開展農業生產自救工作,盡快恢復農業生產,減輕因災損失,增加農產品供應,日前財政部、農業部緊急下撥1億元資金,專項用于農業生產救災。為最大限度發揮資金作用,促進農業生產迅速恢復,農業部要求各地農業部門要不斷提高救災資金使用效果,切實做好農業生產救災工作。
農業部要求,受災地區農業部門要密切配合財政部門,根據災情發展形勢和恢復農業生產需要,細化工作方案,以最快速度將農業生產救災資金或物資送達生產第一線,保證救災資金使用的時效性;要組織好種子等農業生產資料供應,保證相應農業生產資料供應到位,防止資金落實、生產資料供應落空現象出現。
農業部強調,受災地區農業部門要切實尊重農民意愿,嚴禁救災農業生產資料強買強賣;要保證救災農業生產資料質量,嚴禁以次充好,切實維護好農民利益,確保農業生產救災資金和救災農業生產資料全部用于農業生產;要積極向本級財政部門反映災情情況和抗災救災、恢復農業生產所面臨的困難,大力爭取各級財政對恢復農業生產的支持,形成合力;要及時總結管好用好救災資金好辦法和新經驗,不斷提高農業生產救災資金的使用效果;要加強農業生產救災資金監管,建立救災資金管理的工作責任制,嚴格按照救災資金的有關管理辦法管好用好資金,確保救災資金的安全有效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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