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國家規定,未經過批準登記的農藥,不得在我國生產、銷售和使用。嚴格地講,沒有批準登記的農藥都禁止使用。但禁止使用的農藥又有兩種情況,一種是由于沒有生產廠家生產,因而沒有人申請登記,而不一定是農藥本身有什么問題;另一種是由于試驗或使用中有安全方面的問題,而不能被批準登記。這里主要說明后一種情況。
1.敵枯雙
毒理學試驗證明,該藥對動物有致畸作用,接觸敵枯雙生產的工人和施藥農民大多數引起皮炎,有些還伴有其他癥狀。因此不予批準登記,禁止在農業上使用。
2.二溴氯丙烷(DBCP)
毒理學試驗證明,該藥對動物有致突變和致癌作用,并可使生產車間男性工人精子減少,引起男性不育。殘留試驗證明在花生中有殘留檢出。因此,不予登記,禁止在農業上使用。
3.普特丹
毒理學試驗證明,該藥對動物有致畸作用,美國陶氏化學公司1987年9月24日提出自動停止生產和銷售該產品,其登記也隨之撤銷。
4.培福朗
毒理學試驗證明,該藥急性吸人毒性高并有慢性毒性問題。日本油墨化學工業株式會社1990年12月3日自動提出撤銷登記。
5.18%蠅毒磷乳粉
該藥申請在蔬菜上登記,因屬高毒農藥,根據我國(農藥安全使用規定),高毒農藥不得用于蔬菜,因此,不能批準在蔬菜上登記。該藥也沒有申請在其他作物上登記。
6.六六六(BHC)和滴滴涕(DDT)
這兩種農藥屬高殘留農藥,用量大,分解慢,容易在環境和食品中殘留,影響人體健康,影響外貿出口,1983年停產后,隨之逐漸停止在農業上使用。
7.二溴乙烷(EDB)
試驗證明,三溴乙烷不僅能使人、畜致癌,而且還能使精(卵)子遺傳失常,使胎兒致畸、致突變,如肝、腎受損等。國家于1984年12月6日決定禁止生產、進口、銷售和使用二溴乙烷。
8.殺蟲脒
國內外多年試驗證明,殺蟲脒對動物有致癌作用,對人有潛在的致癌危險性,世界上絕大多數國家已停止使用殺蟲脒。我國政府決定自1990年起三年內停止生產,1993年起停止在農業上使用。
9.氟乙酰胺
氟乙酰胺對人畜劇毒,且有二次中毒危險,國家規定嚴禁在農業上使用,嚴禁作為殺鼠劑銷售和使用。
10.艾氏劑和狄氏劑
屬有機氯農藥,已多年不生產、不使用,無生產廠家申請登記。
11.汞制劑
汞及其化合物對哺乳動物毒性高,20世紀70年代發現,由于在人體中容易積累而產生汞中毒,日本稱為“水俁病”,世界各國都在考慮逐步地把汞制劑淘汰。我國目前雖無明令禁止,但實際上已不再生產、使用。也沒有廠家申請辦理登記。
至于限制使用的農藥,由于品種太多,不能一一列舉,實際上每一種農藥都有一定的限制使用條件,這些條件包括適用作物、防治對象、施用量、方法、時期以及土壤、氣候、條件等。每種農藥的限用條件都要詳細閱讀標簽和說明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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