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日來,新羅區農業執法大隊工作人員再次深入各城鄉農藥經銷點,對出售農藥進行拉網式清查,重點收繳甲胺膦、對硫膦、甲基對硫膦、久效膦和膦胺農藥5種高毒農藥。該區此前已于8月底將收繳的290公斤高毒農藥送至福州交由福建省固體廢物處置有限公司,實行環保無害化處理。
根據國家有關規定,自2007年1月1日起,全面禁止在國內銷售和使用甲胺膦等5種高毒有機膦農藥,對在2006年底尚未銷售的產品,一律由生產、經營單位負責按照環境保護的有關規定進行處理。今年以來,該區在農資市場監管工作中,加大禁用甲胺膦等5種高毒有機膦農藥的宣傳,加強對違規經營甲胺膦等5種高毒有機膦農藥行為的監管查處,多次組織農業執法人員深入城鄉各農藥批發、經銷點執法檢查。到今年8月底,共立案處罰此類案件12起,共收繳甲胺膦等5種高毒有機膦農藥290余公斤,并予從重罰款,從而大大減少了該區農產品農藥殘留,為無公害農業發展提供有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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