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以來,國家發布了兩項針對農藥行業的政策:全面禁止國內農業使用甲胺磷等5種高毒農藥,并停止生產和銷售,僅保留部分生產能力供出口和應急之用;調整農藥出口退稅。這些政策本應促使我國農藥企業重新洗牌,然而,新政頒布后,我國農藥行業仍然保持原有格局,企業和產品均未出現變化。
點評: 目前,我國農藥生產企業呈散、亂分布。我國約有農藥生產企業2200家,其中農藥原藥生產企業約600家,農藥制劑生產企業約1600家。前10位企業合計產量占全行業的19.5%,前20位企業合計產量占全行業的30.8%。相對于跨國農藥生產企業專注于自己的農藥產品,我國農藥生產企業不僅大多生產過專利期產品,且同一品種有十幾家甚至幾十家企業生產,競爭局面混亂。現行國家政策對我國農藥行業格局優化失效,其原因主要有: (1)市場承受農藥新品價格的能力有限,對原農藥產品的需求構成其繼續生產的力支撐。 (2)行業轉入標準低,各部門缺乏對農藥市場的有效監管手段,造成新增和非法企業不斷。 (3)有效退出機制缺失,部分企業“無路可退”、勉強維持。 (4)地方保護主義縱容部分企業環保不達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