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今年1月1日起,國內全面禁止在農業上使用甲胺磷等5種高毒農藥,同時停止生產和銷售,只保留一部分生產能力用于出口及應急使用。今年還執行了新的農藥出口退稅政策。按說,通過這些產業政策的實施,國內農藥行業會重新洗牌。但是中國農藥工業協會副秘書長曹承宇日前在接受記者采訪時卻表示,目前國內農藥企業結構調整“并未見起色”,即企業還是那些企業,產品還是那些產品。
為什么會這樣?
首先,從目前農民對農藥的消費情況來看,真正能接受價格昂貴農藥的非常有限。因此,只要不是出口所需,絕大部分農民還都在使用價格相對低廉的老品種農藥。所以,盡管現在國家對農藥行業的準入標準一再提高,由于農藥還有錢賺,今年以來還是不斷有新的社會資本投資農藥廠,新的規模不大的農藥廠仍不斷出現。據中國農藥工業協會的統計,2006年初至今年6月,國家發改委共核準了108家新的農藥生產廠點。人家可以很輕易地滿足國家所設立的行政門檻,如3000萬元的注冊資金,可以找到技術、聘請到技術人員,買到土地使用權,建廠房、購置設備,條件都滿足了,你沒有理由不批。其結果是:企業數量多、規模較小、布點分散,產業集中度不高的問題不但沒有得到解決,反而有加劇的趨勢。
其次,各部門聯合執法不利。目前對于農藥企業的管理,國家發改委沒有執法手段,有問題了充其量是取消其生產資格;農業部執法大隊也只是檢查其有無產品登記證;工商部門只監督其是否合法經營;質監部門主要是看產品質量是否合格。最為關鍵的是,農業部對農藥生產資格核準并不重視。根據中國農藥工業協會最近的調查,國內已經通過核準的、有合法生產資格的農藥企業應在1800家,但在農業部有登記證的企業卻有2500家之多,多出來的這700家企業都是在未經工業生產管理部門核準的情況下頒發的農藥產品登記證,其中有不少企業竟還是純出口企業。雖然農業部又設了一個出口登記證明制度,但企業只要拿到這個證明就可以出口,也不管該企業是否得到工業生產管理部門的核準。由于各部門聯合執法和溝通不夠,無形中縱容了一些非法企業的存在。
另外,有投資者因多種原因不想干農藥了,想退出,可由于前期投入沒有收回,加上缺少有效的退出機制,這些企業只能咬著牙硬撐著生產。目前,退出機制是制約農藥產業提升的瓶頸之一。
還有,地區保護現象仍然嚴重。許多農藥企業都是地方的納稅大戶,因此,當地環保部門對這些企業排污只是睜一只眼閉一只眼。有的環保部門甚至證明農藥加工企業沒有污染。目前,真正具有“三廢”處理設施并正常運行的企業很少,做到達標排放的更少。
目前,我國農藥原藥生產企業600多家,而制劑生產企業更為龐大,超過1600家,這在全世界是絕無僅有的。從資料分析可以發現,在全國農藥加工企業中一半以上的企業注冊資金不足1000萬元。2000噸/年原藥生產廠家不足200家,農藥產量在5000噸以上的企業只有14家,產量達到1萬噸以上的只有4家。年銷售量2000噸以下的企業占85%。整個行業銷售額只與德國拜耳公司相當。前不久,針對國內農藥廠點太多的現狀,國家發改委委托中國農藥工業協會、石油和化學工業規劃院部分專家起草了農藥生產管理相關規定和政策,召開了有部分省市工業生產管理部門和農藥工業協會參加的專門會議,研究制定新的產業政策。新的產業政策將對一些老的農藥品種制定一些新的禁限標準,同時提高技術(生產條件)準入門檻,嚴格企業核準和延續核準的考核辦法。新的政策出臺后,能否對國內農藥產業結構調整起到推動作用,還要拭目以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