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切實加強對5種高毒有機磷農藥的監督管理,確保自2007年 1月1日起全面禁止在國內生產、銷售和使用,根據農業部辦公廳下發的《農業部辦公廳關于印發(2007年甲胺磷等5種高毒有機磷農藥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農辦農[2007]29號}和上海市農委下發的《關于印發“上海市2007年甲胺磷等5種高毒有機磷農藥管理的工作方案”的通知》[滬農委(2007)148號]文件,全市各級農業部門全面開展以甲胺磷為主的5種高毒有機磷農藥的監督管理工作,成效十分明顯。 一、加強組織領導,落實監管職責。上海市政府、市農委多次強調要從政治的高度,要以對人民生命安全高度負責的態度,充分認識加強以甲胺磷為主高毒農藥監管工作的重要性和緊迫性,及時組建領導小組,制定整治方案,明確職責范圍,落實具體措施,積極開展高毒農藥專項整治工作。 二、抓好宣傳培訓,做到家喻戶曉。全市各級農業部門主動開展多種途徑和多種形式的甲胺磷等5種高毒農藥的宣傳培訓工作,做到家喻戶曉,形成全社會安全防范氛圍,確保廣大人民生命安全。到目前為止,今年共印發各類宣傳資料3.2萬份,拉橫幅68條,組織培訓33次,受訓人員高達1萬人次。金山區農委、工商局與農藥經營企業聯合簽訂責任狀,以確保不經營禁用農藥。金山區農藥經營企業和農民主動上交甲胺磷農藥98公斤,充分證明了開展禁止高毒農藥銷售和使用活動的宣傳效果。 三、開展市場檢查,規范經營行為。根據年初制訂的專項治理工作方案,積極開展農藥市場檢查、抽查甲胺磷等高毒農藥的收繳、查處工作。到今年6月底,全市各級農藥執法及管理部門共出動執法人員有6281人次,出動車輛1637輛次,檢查農藥經營企業有1565家次,平均每企業被檢查1.6次,整頓農藥企業120家,同時,在閩行區農藥經營商店推行了高毒農藥銷售專柜,浦東新區實行高毒農藥專營制度,并對限制使用的高毒農藥購買者進行登記管理,嘉定區積極推進農藥購銷臺賬制度,既規范了農藥經營行為,又強化了高毒農藥管理。 四、加強部門合作,加大查處力度。全市農業執法部門主動與工商、公安和技監等部門協作,開展聯合執法檢查,并聯合江蘇、浙江兩省交界區縣的執法部門,共同整頓規范了周邊高毒農藥市場。今年 4月,依法查處一起在草莓上使用甲胺磷農藥事件,對種植農戶依法處罰2500元。 五、設立舉報電話,強化社會監督。主要以農業執法部門為主體,設立舉報電話,向社會公開。崇明等區縣全面實施舉報有獎措施,鼓勵廣大農民參與社會監督,對搗毀地下銷售甲胺磷渠道起到了重要作用。同時,加強了舉報人的人身安全防范措施,強化社會監督,形成人人參與的良好整治氛圍。 六、加強技術指導,推廣安全農藥。農藥是一種特殊的生產資料,疏于監管,后患無窮。各級農業技術推廣部門加強對農民安全用藥的技術指導,及時組織推廣安全、高效、低殘留農藥品種50-60個,并實施政府財政補貼,調動了農民使用推薦農藥的積極性。同時,嚴禁劇毒、高毒、高殘留農藥用于蔬菜瓜果,杜絕盲目使用農藥現象發生,確?茖W合理安全使用農藥,保護生態環境和食用農產品安全生產及人民身體健康。 七、開展產品抽檢,確保整治推進。組織開展農藥質量抽查工作,重點抽檢以甲胺磷為主的5種高毒農藥的成份分析,到目前為止,已抽查農藥品種30個,結果表明,沒有檢查出含有甲胺磷等5種高毒農藥成分。同時,今年抽查本市種植的蔬菜樣品5000個,也未檢測出直接使用5種高毒有機磷農藥的樣品。 八、修訂地方規章,增強依法監管。為了配合高毒農藥安全監管工作,著手對《上海市農藥經營使用管理規定》進行修改,重點補充了對經營使用劇高毒農藥的有關規定和罰則,實施依法監督管理,目前,已基本完成修訂,有望近期內頒布實施。 九、加大資金投入,篩選替代品種。為了更加有效地加強農藥市場執法管理,加快甲胺磷等高毒農藥替代品種的篩選進程。2006年高毒農藥替代項目的財政補貼達800萬元。2007年,全面實施新農藥品篩選、替代、推廣的政府補貼制度,在糧油和蔬菜等作物上補貼資金就達3000萬元以上,并實行了推廣農藥的招標制度,杜絕了高毒農藥的流入。 十、檢查生產企業,摸清產銷情況。今年6月中旬,市農藥管理部門和執法部門,對本市涉及5種高毒有機磷農藥的生產、庫存、銷售和處置的2家農藥生產企業進行了調查,摸清了農藥生產企業產銷動態,確保上海市農藥生產企業生產的高毒農藥不能流入市場。其中上海農藥廠有限公司根據國家四部委的公告,已于2006年12月停止了甲胺磷生產,2007年1月1日全面停止了銷售,并已全部拆除了生產裝置。 開展以甲胺磷為主的高毒農藥專項整治活動,是一項長期的工作,短期內取得了一些成效,但要真正實現本市全面禁止銷售和使用以甲胺磷為代表5種高毒農藥,需繼續加大查處力度,加強合作,萬眾齊心,同抓共管。
(上海市農藥檢定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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