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國郵政集團公司在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順利完成了工商登記增項,將“農業生產資料、日用品的銷售”納入集團公司的經營范圍。
工商登記增項是大力推進郵政服務“三農”的一項重要基礎工作。為了促進郵政農資分銷業務持續、快速、健康發展,集團公司要求各省(區、市)郵政公司在8月30日前完成本部及下屬各級農資分銷單位的工商登記增項工作,取得合法的經營資質。
據了解,郵政銷售的農業生產資料包括種子(即不再分裝的包裝種子)、肥料、農藥(不含化學危險品)、飼料及飼料添加劑等項目。根據相關法律法規,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在審核集團公司工商登記增項申請時,將“農業生產資料、日用品的銷售”納入“一般經營項目”,而非“許可經營項目”,即不需進行工商登記前置許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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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人民共和國種子法》第二十八條規定:種子經營者專門經營不再分裝的包裝種子的,或者由具有種子經營許可證的種子經營者以書面委托代銷其種子的,可以不辦理種子經營許可證。
《農藥管理條例》中規定:國家對農藥生產實行許可制度。經營的農藥屬于化學危險物品的,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辦理經營許可證。銷售其他類農藥不需要審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