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繼續對化肥生產用電和天然氣實行價格優惠。
3、切實做好農資市場價格監測工作。
4、加大化肥價格監督檢查力度。加強市場巡查,嚴肅查處不執行國家政策規定、哄抬價格等坑農害農的價格違法行為,并對情節惡劣的典型案件公開曝光。認真受理農民對農資價格的舉報投訴,嚴肅查處各種亂漲價、亂收費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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