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農業部列為2006年全國假劣農資典型案件之一的廣西環江偽劣農藥案近日一審宣判。經檢察機關起訴,廣西壯族自治區環江毛南族自治縣法院以銷售偽劣農藥罪,判處被告人吳四暖有期徒刑五年,并處罰金3萬元;判處被告人袁萬順有期徒刑二年,緩刑二年,并處罰金3萬元。
法院審理查明,2006年3月20日至4月3日,吳四暖6次發出“33%桑保清乳油”殺蟲劑共116件給袁萬順。袁萬順接收到殺蟲劑后轉銷到環江縣各蠶農和鄉鎮農業服務站,該縣10個鄉鎮64個行政村的745戶蠶農使用該農藥后,蠶蟻相繼中毒死亡。
有關部門經對“33%桑保清乳油”殺蟲劑的抽樣檢測結果表明,按《農藥管理條例》規定,殺蟲劑為假劣農藥和假農藥。根據價格評估,這一事件造成直接經濟損失50萬余元,間接經濟損失18萬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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