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有效的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農產品質量安全法》,維護公眾健康,不斷改善農產品的品質,進一步推進齊市的“放心食品工程”計劃,市農委根據國家規定,從今年起全面禁止甲胺磷、對硫磷、甲基對硫磷、久效磷和磷胺五種高毒的有機磷農藥在農業上使用。
記者從市農委政策法規處了解到,違法生產、經營和使用高毒有機磷農藥,不僅會造成農業和農村環境的污染,而且容易引起人畜中毒,影響群眾健康、生命安全;農產品殘留監控不力,農藥殘留超標事件屢屢發生,會使農民遭受不同程度損失;因農藥產品質量問題造成農作物藥害,也成為不安定因素,在一些地方還誘發了群體事件。為此,國家農業部2003年底發布公告,決定分三個階段削減5種高毒有機磷農藥的使用,目前已進入到了第三階段,即全面禁止銷售和使用這5種高毒有機磷農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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