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期的話題本來是關于復合肥的,動筆前準備得還比較充分,卻被4月6日晚上一位京城好友的電話攪亂了這個布置,爾后就折騰得沒完,也算是廣告時段插播,內容比較精彩。
這位好友友情提醒我,國家商務部、海關總署、環保總局已經發布了《2007年加工貿易禁止類商品目錄》,與往年相比,今年新增了三大類禁止出口類商品,主要是木漿、動物皮骨、肥料等三大類。
那么,與農化人息息相關的,當數化肥這一大類。據稱《2007年加工貿易禁止類商品目錄》明文規定:尿素、未經化學處理的鳥糞、未經化學處理的其他動植物肥料等產品是由被禁進口過渡到同時被禁出口。這下子好了,管你什么雙休日不雙休日,呼啦啦呼啦啦哇哇娃來了,手機此起彼伏,廠家的朋友占據多數,較多的是柔弱中帶傷冰冷的絕望,導致探討問題中聲調越來越大,太多的義憤填膺,過濫的慷慨激昂,怎么說的都有——承蒙各位朋友看得上,我一直在不厭其煩“自以為是”地解釋著——照例不應該商務部行文禁止呀;市場經濟靠稅收政策調控,得由國務院關稅稅則委員會呀——虛張聲勢,色厲內荏,敗下陣來——參與交流者實在有不少人啊。
近幾年,我國每年都要公布加工貿易禁止類商品目錄,以限制低層次的、有毒有害、低附加值的加工貿易。聽說,今年新增的這三大類產品被禁出口,凸顯出我國保護生態環境平衡的意圖和決心,是我國轉變貿易增長方式戰略下的積極舉措。
《2007年加工貿易禁止類商品目錄》將于本月二十六日起被執行,聽說商務部還表示,除目錄中所列商品外,還要禁止為種植、養殖等出口產品等進口種子、種苗、種畜、化肥、飼料、添加劑、抗生素等開展加工貿易。
現在很多人心存僥幸地認為,此尿素非彼尿素,其實賴以分歧地就是對“加工貿易”的理解。我“惡補”了一下,大體上知道了加工貿易是一國通過各種不同的方式,進口原料、材料或零件,利用本國的生產能力和技術,加工成成品后再出口,從而獲得以外匯體現的附加價值。加工貿易是以加工為特征的再出口業務,其形式多種多樣,常見的加工貿易有進料加工、來料加工、裝配業務、協作生產等。目前官方的正式解讀尚未出臺,或者認為根本不需要出臺,這種眾說紛紜的局面亦就無可避免,非常希望見到官方權威的解釋!
不僅“加工貿易”令絕大部分化肥界的業內人士比較費解之外,還有一處讓人“懵懵懂懂”的是“4月26日起被執行”,這個4月26日到底是個什么日子?簽合同的日子?報關的日子?離港的日子?……無法理解揮之不去的一團愁緒,也希望能盡早見到官方權威的解讀!也許同樣被認為根本不需要解讀!畢竟以前沒有直接提到尿素啊!面對這么多的說不清道不明,我們是不敢妄加猜測妄加評論的,不至于混淆視聽,掀起什么軒然大波。如果真的禁止出口了,豈非花落人斷腸,笑容已泛黃?
可歌可泣的是,星期一的傍晚我和朋友們有了兩個渠道的算是權威的說法——他們指的是加工貿易,不包含一般貿易。一般貿易我在網上看到有兩個說法不太一樣:一種說法指我國境內有進出口經營權的企業單邊進口或單邊出口的貿易,主要包括以正常交易方式成交的進出口貨物;來料養殖、來料種植進出口貨物;進料加工貿易中對方有價或免費提供的機器設備等等。另一種則說這只不過是一種貿易方式,是一個公司的基本。一般公司剛成立時都做一般貿易,而且與有進出口權沒關系,做一般貿易都可以進口、出口的,也就是說這是所有的貿易方式中最直接、最快捷的貿易方式,沒有復雜性,只是單純的進口、國內購料、出口就可以了。但不可否認、沒有疑義的是,一般貿易出口是國內產品在國際市場實現價值的重要環節,是我國傳統的貿易方式。從總體上看,一般貿易對國民財富的貢獻和綜合效應高于加工貿易。——我情不自禁地感嘆道,可口可樂可敬可愛的一般貿易!
虛驚一場也好,小題大做也罷,杞人憂天也好,無病呻吟也罷——尿素沒被禁止出口,農化人避免了眼下的目瞪口呆,措手不及,互相干一杯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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