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貫徹落實農業部第322號公告關于“自2007年1月1日起,全面禁止甲胺磷、對硫磷、甲基對硫磷、久效磷和磷胺5種高毒有機磷農藥在農業上使用”的指示精神,市農委下發了《關于清理甲胺磷等五種高毒有機磷農藥的通知》大農發〔2006〕168號文件,并于2006年末至2007年初在全市范圍內開展甲胺磷等五種高毒有機磷農藥的清理工作。
一是全面清理甲胺磷等五種高毒有機磷農藥。為了杜絕去年庫存的高毒農藥流入市場,我們組織各區(市)縣農藥管理部門對轄區內的農藥批發商和農藥零售業戶進行檢查,對發現的高毒有機磷農藥在執法人員的監督下退回廠家,對拒不退回的一律沒收。截至目前,查處甲胺磷等五種高毒農藥及其混配制劑16噸,目前70%已退回廠家,其余部分正在協調中,近期也將返回廠家。
二是加強培訓、搞好宣傳。歲末年初,我們針對取消甲胺磷等五種高毒農藥(包括混配制劑)相關內容,在全市范圍內利用冬閑時間,對農藥經營者和使用者進行了廣泛培訓,改變農民用藥觀念,提高認識,同時推廣高效、低毒、低殘留的農藥品種,做好取消甲胺磷等五種高毒農藥后續品種的替代工作,營造自覺抵制高毒農藥的良好氛圍,確保農產品生產安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