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12月11日以后,中國將如期對外資開放化肥的批發和零售市場,但國家相關的化肥進出口貿易政策將保持不變:繼續實行國營貿易進口管理,繼續執行進口關稅配額政策,繼續執行化肥進出口的稅收政策。這是商務部外貿司副司長梁樹和在昨天開化肥進出口政策將保持不變高層研討會”上作出的明確表示。 梁樹和在發言中指出,中國作為WTO負責任的成員,將按承諾如期開放化肥的批發和零售市場,并在相關政策上統籌國內發展和對外開放,深化化肥流通體制改革。與此同時,為保證國內化肥市場的平穩發展,國家將不會改變現行的化肥進出口政策,包括繼續實行國營貿易進口管理,適當增加經營主體;繼續執行進口關稅配額政策,繼續暫停尿素、磷酸二銨、磷酸一銨的出口退稅,保留復合肥、鉀肥的進口增值稅免征政策并合理調整化肥各品種進出口稅率,調節供求關系。 記者從此次會議上還了解到,加入世貿組織5年來,我國嚴格履行入世承諾,從2002年起對化肥實行國營貿易進口管理,取消了化肥進口配額制度,并實行關稅配額管理,為我國化肥市場參與國際化競爭創造了必要的條件。此后,中國政府根據化肥市場的發展實際實施了一系列規范和監管政策,并將在今年底開始進行化肥價格形成機制的改革,進一步理順化肥市場的供求關系。在化肥市場開放后,政府有關部門還將完善相關法律法規,創造公平競爭的市場經濟環境,擴大流通主體,建立化肥經營企業的市場準入及退出機制,鼓勵大型流通企業的發展,并逐步完善化肥價格形成機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