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的福州市人大會議,還聽取了市人大法制委員會關于《福州市中小學生安全防范和傷害事故處理條例》(草案修改稿)、《福州市勞動爭議處理若干規定》(草案修改稿)修改情況的報告,聽取市政府關于提請審議《福州市食用農產品質量安全管理辦法修正案》(草案)的議案及說明。聽取市人大常委會執法檢查組關于《福州市物業管理若干規定》執法檢查情況的報告等。 目前,對于銷售、使用違禁劇毒、高毒、高殘留農藥的行為如何處罰,有關法律法規都未作明確規定。《福州市食用農產品質量安全管理辦法修正案》(草案)對此規定:由農業行政主管部門處以1000元以上1萬元以下的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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