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29日宣布,將從促進農村生產發展、改善農民生活條件、著力解決農民最關心的實際問題等六方面,加強涉農價格和收費管理。
在促進農村生產發展方面,加快推進城鄉各類用電同價,農村中小學用電原則上執行居民生活電價;適度調整水利工程供農業用水價格,合理制定農業生產用水的水資源費標準;繼續保持糧食價格基本穩定,堅持和完善重點糧食品種最低收購價政策;規范農產品檢驗檢疫收費和價格調節基金管理。
在改善農民生活條件方面,研究制定電信服務向農村傾斜的資費政策;合理制定農村有線電視收費,對低收入用戶實行減免政策;規范農村圖書館、體育設施使用等方面的收費;合理確定農村客運價格,繼續規范農民建房收費。
在著力解決農民最關心的實際問題方面,嚴格規范農村教育收費,整頓藥品和醫療服務價格秩序,合理確定征地補償標準,加強和改進殯儀服務收費管理。
在清理涉農收費方面,凡不利于農業生產、農民生活和農村發展的收費政策,將及時修改或廢止,收費標準過高的將降低。除國家法律法規另有規定外,各地不得制定專門針對農民的行政事業性收費項目。農村經營服務性收費應堅持公開、公正和質價相符的原則;繼續清理對農民工的歧視性收費和農民就業培訓收費。
在涉農價格和收費監督檢查方面,堅持和完善涉農價格和收費公示制度,開展涉農價格和收費專項檢查,充分發揮輿論監督的作用,嚴肅查處農民反映強烈的亂漲價、亂收費行為。
在構建農村價格服務體系方面,加強農產品成本調查,搞好農村價格監測和信息服務,開展'價格服務進農戶'活動,加強和改進價格宣傳工作,增強農民維護自身權益的能力。
發展改革委發出的《關于加強涉農價格和收費管理為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服務的意見》要求,各級價格主管部門要把為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服務作為價格工作的一項主要任務來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