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11月22日訊(記者趙紅梅)記者從今天召開的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業機械化促進法》暨《河北省農業機械管理條例》座談會上獲悉,《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業機械化促進法》于今年11月開始施行,今后農業機械化工作將走上依法管機、依法興機的法制化軌道。
據了解,這部法律主要圍繞促進農業機械化發展的科研開發、質量保障、推廣應用、社會化服務、扶持措施等分別作出了規定。明確了以農民和農業生產經營組織為發展農機的主體,確立了財政補貼、稅收優惠和政策傾斜三種扶持農機發展的措施,國家對農機科研開發、制造和農機生產作業服務收入實施稅收優惠;同時強化了農機教育培訓服務、農機技術推廣服務、試驗鑒定服務和農機社會化服務等服務內容,規范了如何實施質量管理、安全生產管理、農機維修管理以及對農機行業的行政管理等規定。這部法律的貫徹實施,對促進我省農業機械化事業的迅速發展,提高農機作業水平和先進農機技術的推廣應用將起到積極的推動作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