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在農資市場采訪了解到,吉林省農安縣開安鎮石場村農民面對一款名為“楓禾牌緩釋肥料屬氨基酸型肥料”犯了狐疑,包裝袋上一側寫有氮、磷、鉀等于或大于40%,氨基酸、腐植酸大于或等于16%,突出標注總有效成分56%;在包裝袋的另一側寫有復混肥料,總養分大于或等于56%,還寫著銨態氮16%,氨基酸11%,有機質20%,中量元素硫10%,面對如此混亂的肥料含量標注,到底有效養分含量是多少呢?
就農民的疑問,記者咨詢了有關農業技術人員。技術人員告訴記者,這款肥料的總養分只有40%,養分含量僅指氮、磷、鉀,而不能把中、微量元素、有機質及其他添加物計入到總養分中,這樣標注讓農民在購肥時走入了誤區。而這種現象在黑龍江省也有出現。
化肥包裝“玩套路”損害農民利益
吉林、黑龍江兩省耕地面積廣、播種時間集中、化肥用量大,一些不良化肥生產廠商利用在包裝上虛標含量、標注誤導信息等手段忽悠農民,跟農民玩“套路”,劣質化肥以種種方式繞開監管進入農村市場。劣質化肥坑農害農,擾亂了化肥生產秩序,也讓依法合規生產企業受到傷害。
黑龍江省土肥站高級農藝師張鳳彬告訴記者,在包裝上虛標含量、標注誤導信息等欺騙農民有多種花樣,最突出的是“偷含量”。用非養分含量冒充養分含量,一些劣質肥氮、磷、鉀三項都標注18%,農民會認為總養分含量是54%,但包裝上鉀后面用小字標注腐植酸鉀、有機鉀等,這類鉀作物并不能吸收,肥料實際養分只有36%,農民如果使用含量不足的肥,農作物在后期肥力會不足,直接影響產量。
同時,有些化肥生產廠商還對肥料功能神話宣傳,特別是一些微生物肥,產品宣傳得神乎其神,實際并沒有明顯作用。
還有一些化肥氯離子超標,對煙葉、馬鈴薯、甜瓜等忌氯作物危害極大;一些肥料年年換包裝,什么好賣起什么名,欺騙農民。
利益驅使、逃避監管是主因
為什么會出現這種現象呢?張鳳彬表示,化肥在行業內以噸含量為計價單位,按一個含量50元計算,正常50%含量的化肥降到40%,一噸化肥就有500元的暴利。
同時,劣質化肥在銷售上想方設法避開監管,直接進村屯入農戶。農民在生產過程中發現問題,經銷商千方百計推脫責任,農民無法維權。
開安鎮石場村農民老費告訴記者:“種子、化肥等產品,我們使用后發現沒有達到當初購買時說的效果,銷售人員就說我們使用不規范,用肥時節不到、溫度不適合、兌水比例不夠等等,都是我們的責任,到縣里有關部門投訴還要走很遠的路,說不好什么時間才能有結果。一想到這么麻煩就算了。我們的辦法就是,今年的損失咬咬牙就算了,明年就不再買這家的種子、化肥、農藥了。”
這種“行商”給監管提出了新課題。吉林省農安縣農業局綜合執法大隊負責人對記者說:“從2014年開始,農安縣農資銷售模式開始轉變,農村出現了經紀人,農資銷售不再是坐在店里等農民上門選購,而是送貨上門,給監管工作提出了新挑戰。我們現在60%到70%的監管力量都放在了農村,每年開春,用各種方法提醒農民購農資時要到正規商店,索要發票憑證,但是總有一些農民不聽勸阻,貪圖便宜,從一些不正規途徑購肥。一些商販有的連店面都沒有,租個倉庫,從廠家把貨拉來,再雇兩個業務員,走村串戶進行銷售,在村里和農民定好了數量,他們很快就用車給送去,往往春天種地用肥先不交錢,到秋天賣了糧食再收錢。”
各方呼吁強監管、重引導維護農民利益
對于這種種現象,各地一直給予嚴厲打擊,黑龍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2018年紅盾護農工作方案中提出,重點“查處對肥料產品虛假標注有效成分、標稱具有農藥功能、標簽標識混亂等違法行為;查處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虛假標識、虛假宣傳等行為。”今年4月,該局發布的《流通領域化肥質量抽查檢驗結果公告》中106種不合格產品全部涉及這類問題。
農業專家、農資企業和農民都呼吁,對這種現象加強監管,加大對生產源頭的管理與違規現象處罰力度。對村屯層面的流通環節要加強管理,特別是要加強對流動商販和無證代售點的管理。
農業部門應積極宣傳引導農民在正規的生產企業和經銷商處購買化肥。東北地區土地規模化經營程度高,用肥類型差異小,讓農戶和合作社等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合作購買農資也是防止被奸商“套路”的有效手段。
黑龍江龍聯農民合作社聯社總經理王吉勇告訴記者,今年他們一共購買了2.8萬噸化肥,供70萬畝耕地使用,大規模集中購買讓他們掌握話語權,供肥企業在產品質量保障、供貨時間、生產服務等方面都給予優先,在價格上還給予了讓利,與市場價相比,共節約購肥資金840萬元。
對農民的科普宣傳也需要加強,通過廣泛宣傳讓農民掌握化肥選購知識,能辨別真假,遇到問題能維護好自身權益。監管人員應多去農村種糧大戶、合作社、家庭農場走訪,建立暢通的聯系渠道,保證他們用肥、用藥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