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3日,在東營區農業局,邵明建農資經營部負責人從工作人員手中接過農藥經營許可證。這是新修訂的《農藥管理條例》正式實施后,我市發放的第一張農藥經營許可證,標志著我市農藥經營行為步入法治化、規范化軌道。
據介紹,自2017年6月1日起,新修訂的《農藥管理條例》正式實施。根據修訂后的《條例》及農業部《農藥經營許可管理辦法》規定,國家實行農藥經營許可制度,農藥經營者必須符合農藥經營許可條件,依法取得農藥經營許可證方可從事農藥經營活動;限制使用農藥經營許可由省級農業行政主管部門核發,其他農藥經營許可由縣級以上農業行政主管部門根據農藥經營者的申請分別核發。新規對農藥經營人員素質、專業技術水平、經營條件、管理制度等提出了更高要求。
今年以來,我市積極落實農藥經營許可相關工作,舉辦了全市農藥經營人員資質培訓班,對全市所有農藥經營單位從業人員就相關法律法規和專業知識進行了專業、系統、全面的培訓,并對申請辦理農藥經營許可證的要求進行了詳細講解。除了要求有必要的從業資格外,對于經營場所面積、倉儲場所面積、安全防護設施、計算機追溯系統、管理制度和操作流程等方面,也作出硬性要求。5月初,全市農藥經營許可證申領工作啟動。邵明建農資經營部為我市第一批自行整改到位并提交申請材料的農藥經營單位之一,經過對其提交的申請材料和實地情況進行了對照核查,認為已符合農藥經營條件,準許發放農藥經營許可證。據統計,截至目前,全市共收到申請材料135份,已基本完成申請材料的審核,全面進入農藥經營許可實地審查階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