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鍵詞:農藥
農藥是農業生產中非常重要的一部分,有效地解決了農作物在生長過程中發生的各種病害,保證了農作物的產量。隨著《農藥標簽管理辦法》正式施行,目前農資市場面臨新老標簽產品并存的情況。那么老標簽產品是否還能繼續銷售呢?快隨小農菌來了解下。
標簽更迭原來的產品還能繼續銷售嗎?
《農藥標簽管理辦法》正式施行老標簽農藥只能被退貨?
標簽和說明書,是指農藥包裝物上或者附于農藥包裝物的,以文字、圖形、符號說明農藥內容的一切說明物。據了解,老標簽只能用到2017年12月31日,2018年1月1日起使用符合標簽辦法規定的標簽和說明書。雖然《農藥標簽管理辦法》規定2018年1月1日后生產的農藥產品需使用新的標簽,但這并不意味著原來的產品就不能銷售。
廣東省農業廳植保處工作人員分析,根據規定,在2017年12月31日前生產的,符合原先標簽規定的農藥產品仍可以繼續銷售。
但該產品必須滿足以下兩個條件:在農藥登記有效期內生產;生產時間在2018年1月1日前,且產品仍在有效期內。“對于已經生產出來的農藥產品,只要滿足以前條例規定的內容,在有效期內仍可正常銷售。”
不過需要注意的是,對于農業部規定的禁限用農藥產品,應以禁限時間為準,具體情況具體分析。如毒死蜱從2016年12月31日就禁止在蔬菜上使用,在這之前生產的產品即使仍在有效期內,也不能在蔬菜上銷售使用,其標簽在12月31日后也不能再標注蔬菜范圍。
2018年1月1日起,農藥生產企業、向中國出口農藥的企業生產的農藥產品,其標簽上應當標注符合規定的二維碼。農藥標簽二維碼碼制采用QR碼或DM碼;二維碼內容由追溯網址、單元識別代碼等組成。通過掃描二維碼應當能夠識別顯示農藥名稱、登記證持有人名稱等信息。
新標簽要看哪些東西?
《農藥標簽管理辦法》正式施行老標簽農藥只能被退貨?
2018年1月1日起,農藥生產企業、向中國出口農藥的企業生產的農藥產品,標簽上必須標注二維碼。二維碼要求具有唯一性,確保通過追溯網址可以查詢產品的生產批次、質量檢驗等信息。這意味著每個農藥產品都將有一個身份證,這將為農藥實現溯源管理提供有力的工具,有利于加強農藥生產經營監管,凈化農藥市場,遏制市場不正當競爭,同時對企業生產形成強有力的監督,幫助企業全面提高產品質量。
一、農藥標簽上應當標注,農藥名稱、劑型、有效成分及其含量;農藥登記證號、產品質量標準號以及農藥生產許可證號;農藥類別及其顏色標志帶、產品性能、毒性及其標識;使用范圍、使用方法、劑量、使用技術要求和注意事項;中毒急救措施;儲存和運輸方法;生產日期、產品批號、質量保證期、凈含量;農藥登記證持有人名稱及其聯系方式;可追溯電子信息碼;像形圖;農業部要求標注的其他內容。
其中,可追溯電子信息碼應當以二維碼等形式標注,能夠掃描識別農藥名稱、農藥登記證持有人名稱等信息。此外,生產企業不允許在產品標簽上放企業的微信公眾號。
另外,農藥標簽過小,無法標注規定全部內容的,應當至少標注農藥名稱、有效成分含量、劑型、農藥登記證號、凈含量、生產日期、質量保證期等內容,同時附具說明書。說明書應當標注規定的全部內容。登記的使用范圍較多,在標簽中無法全部標注的,可以根據需要,在標簽中標注部分使用范圍,但應當附具說明書并標注全部使用范圍。
二、對于限制使用農藥應當標注“限制使用”字樣,并注明對使用的特別限制和特殊要求;限制使用農藥,應當在標簽上注明施藥后設立警示標志,并明確人畜允許進入的間隔時間。
“限制使用”字樣,應當以紅色標注在農藥標簽正面右上角或左上角,并與背景顏色形成強烈反差,其單字面積不得小于農藥名稱的單字面積。
《農藥標簽管理辦法》正式施行老標簽農藥只能被退貨?
安全間隔期及農作物每個生產周期的最多施用次數的標注應當符合農業生產、農藥使用實際。下列農藥標簽可以不標注安全間隔期:(一)用于非食用作物的農藥;(二)拌種、包衣、浸種等用于種子處理的農藥;(三)用于非耕地(牧場除外)的農藥;(四)用于苗前土壤處理劑的農藥;(五)僅在農作物苗期使用一次的農藥;(六)非全面撒施使用的殺鼠劑;(七)衛生用農藥;(八)其他特殊情形。
三、標簽上必須用注冊商標;商標只能放在四角上。農藥標簽和說明書不得使用未經注冊的商標。標簽使用注冊商標的,應當標注在標簽的四角,所占面積不得超過標簽面積的九分之一,其文字部分的單字面積不得大于農藥名稱的單字面積。
小農菌語:
農藥是農業生產過程中不可或缺的重要投入品,在選購和使用農藥時,農藥標簽是最直觀的參考依據,因此,農藥標簽和說明書的規范管理,對保障農藥安全使用意義重大。企業應迅速對農藥標簽進行全新改版,避免因標簽不符合規定導致損失,確保產品正常流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