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國家發改委下發了《國務院關于促進煤炭工業健康發展的若干意見》,意見明確,國家將改變目前以產量和銷售收入來計算、征收煤炭資源稅的方式,而代之以儲量來計算、征收,這就意味著今后投資者必須為它獲得的每一噸煤炭儲量和開采權繳納“資源使用費”,會促使煤炭企業在煤炭開采過程中實現“精耕細作”,而不像現在有些企業那樣只“吃菜心”而不要“菜幫”、“菜葉”,這對提高煤炭資源的利用率、遏制掠奪性開采將起到治本作用。同時也會促使煤炭企業自覺、主動地增加安全投入,可以大大提高煤炭生產過程中的安全系數。
據調查,目前全國煤礦煤炭資源回采率平均只有35%左右,一些鄉鎮煤礦回采率僅為15%,有些甚至不到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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