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農業(農牧、農村經濟)廳(委、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農業局:
根據《農業部辦公廳關于開展農藥監督抽查工作的通知》(農辦農〔2015〕7號)要求,各地農業部門組織實施了農藥監督抽查。近日,北京、天津、吉林、黑龍江等15個省(區、市)上報了2015年第二批農藥監督抽查結果。現將有關情況通報如下。
一、抽查情況
本次共抽查、檢測農藥樣品1447個,其中,合格樣品1191個,合格率為82.3%。不合格樣品256個,其中,檢出假農藥(標明的有效成分未檢出或檢出其他農藥成分)137個,占檢測樣品總數的9.5%,占不合格樣品的53.5%(詳見附件)。
(一)單劑產品質量高于混劑產品。檢測的1447個樣品中,單制劑1076個,占檢測總數的74.4%,質量合格的909個,合格率84.5%;混劑371個,占檢測總數的25.6%,質量合格的282個,合格率76.0%。
(二)殺菌劑產品質量好于除草劑和殺蟲劑。檢測的1447個樣品中,殺蟲劑771個,占檢測總數的53.3%,質量合格率79.4%;殺菌劑258個,占檢測總數的17.8%,質量合格率89.9%;除草劑403個,占檢測總數的27.9%,質量合格率82.6%;其他15個,合格14個,合格率93.3%。
(三)大豆和小麥用藥產品質量高于其他作物用藥。從農藥登記使用的作物來看,大豆、小麥、水稻、果樹、蔬菜、玉米、棉花、茶樹的用藥合格率分別是100%、89.3%、86.7%、82.7%、81.6%、77.6%、75.0%和74.2%。
(四)生物農藥產品質量合格率偏低。抽檢的1447個農藥樣品中,有生物農藥產品16個,質量合格率為31.3%,不合格原因主要是非法添加了滅多威、氯蟲苯甲酰胺、百菌清等農藥,或者未檢出標注農藥成分。另外,抽檢樣品中有3個煙劑產品,質量合格率也偏低,為33.3%。
二、主要問題
從監督抽查情況看,質量不合格產品主要存在以下四個方面的問題(同一產品同時存在幾種情況的,重復計算)。
(一)標簽標明的有效成分未檢出。標簽標明的有效成分(或其中一種有效成分)未檢出的產品有80個,占質量不合格產品的31.3%,屬于假農藥。
(二)擅自添加其他農藥成分。抽查的產品中擅自添加其他農藥成分的86個,占質量不合格產品的33.6%,屬于假農藥。其中,擅自添加高毒農藥的25個,占29.1%;擅自添加菊酯類農藥的28個,占32.6%;檢出對硫磷、克百威、滅多威、殺撲磷、甲拌磷、氧樂果等禁限用農藥成分的23個,占26.7%。
(三)有效成分含量不足。產品中含有標明的有效成分,但達不到標準要求的150個,占質量不合格產品的58.6%,屬于劣質農藥。其中,一種或總有效成分含量低于標準規定含量50%的產品61個,占劣質農藥產品的40.7%。
(四)部分抽查產品的生產企業難以確定。檢測的1447個產品,經標稱生產企業確認,其中229個產品的標稱生產企業確認不屬于其產品。這229個產品中,質量不合格的137個,不合格率為59.8%,占本次質量監督抽查不合格樣品總數的53.5%。
三、處理意見
(一)認真核查不合格產品。各省(區、市)農業部門要將本次監督抽查結果及時通知轄區基層農業執法機構和農藥經營者,開展認真核查,發現有問題的,要立即停止銷售,并根據銷售檔案記錄要求經營者收回已售出的不合格產品,防止給農業生產造成損失,維護農民利益。此外,請有關省(區、市)農業部門追查本次監督抽查發現的非法添加禁用農藥對硫磷的產品來源(經營單位:榆樹市金秋種業,標稱生產企業:湖南大方農化有限公司,產品名稱:46.8%氟鈴脲 毒死蜱乳油,農藥登記證號:PD20121562;經營單位:成都裕農農業科技連鎖有限公司劍閣縣分公司,標稱生產企業:河南省星火農業技術公司,產品名稱:5%氯氰菊酯乳油,農藥登記證號:PD20060088;產品名稱:25克/升高效氯氟氰菊酯乳油,農藥登記證號:PD20093270)。
(二)嚴厲查處違規生產經營單位。不合格產品生產企業所在地農業部門要積極聯合有關部門,對企業生產情況進行檢查,對涉嫌違規的,要及時組織整改或依法立案查處。不合格產品經營者所在地農業部門要按照《農藥管理條例》有關規定,認真追查不合格產品來源,依法查處相關經營者。尤其對于抽查發現有2種或2種以上假劣農藥的經營者,如侯馬市裕盛農業生產資料有限責任公司農豐營業部、侯馬市張村供銷社農藥服務部、花垣縣富裕農資、劍閣縣供銷合作社龍泉中心社普安交通路迪泉農資門市、寧夏科田種子有限公司、新疆金益農農資連鎖有限公司等,所在地農業部門要及時約談經營單位負責人,并加強日常監督檢查。
(三)責令下架假冒農藥產品。對監督抽查中標稱生產企業確認為假冒其名的農藥產品,要全面加強監督檢查,責令經營者下架假冒產品,并立案依法查處。生產企業所在地農業部門要及時到企業成品倉庫核查、抽取相應樣品進行檢測,發現違規行為,依法組織查處。
請有關省(區、市)農業部門于12月31日前將涉嫌制售假劣農藥的核查處理情況報我部種植業管理司,抄送農業部農藥檢定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