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東省農業廳下發《關于發布<高風險農藥目錄>的通知》,強化高風險農藥監管。這是山東省自2012年實施高毒農藥定點經營和農藥經營告知“兩項制度”后,又一針對存在高風險農藥的管理新舉措。
山東是農業和蔬菜生產大省,也是農藥生產、使用大省,2014年4月,山東省人民政府發布《山東省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督管理規定》,要求實行農藥經營告知、低毒低殘留農藥補貼、劇毒高毒農藥實名購買、高風險農藥目錄管理等配套制度。
高風險農藥是指對農業生產安全、農產品質量安全和生態環境安全存在著較高風險的農藥,主要包括經常發生藥害的、易發生人畜中毒的、易造成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的或其他需要重點監控的農藥。此次發布的《高風險農藥目錄》經廣泛征求意見、專家評審,包括甲拌磷、甲基異柳磷、克百威、涕滅威、滅線磷、滅多威、氧樂果、水胺硫磷、硫丹、殺撲磷、溴甲烷、磷化鋁、敵鼠鈉、殺鼠靈、殺鼠醚、溴敵隆、溴鼠靈、氯化苦、百草枯、2,4-滴丁酯、丁硫克百威、乙酰甲胺磷、樂果等23個品種。
山東省農業廳要求加強高風險農藥科學和防范風險辦法的宣傳,強化對農民使用高風險農藥的指導。一是在高毒農藥定點經營的地區,對《高風險農藥目錄》中的農藥實行實名購買制度;也可把《目錄》中除劇毒、高毒農藥以外的其他高風險農藥納入劇毒、高毒農藥范疇一并管理。二是在整建制禁止銷售劇毒、高毒農藥的區域,要對《目錄》中除劇毒、高毒農藥以外的其他高風險農藥實行實名購買制度;也可采取將劇毒、高毒農藥中的鼠藥、倉儲用藥和土壤消毒用藥及其他非劇毒、高毒的高風險農藥實行定點經營、實名制購買,將其他的劇毒、高毒農藥禁止銷售。高風險農藥實行動態化管理,將根據農藥再評價結果、結合農業生產實際,及時進行修訂。夏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