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段時間農藥行政審批有前置改為后置,這樣的改變因該引起人們的深思,農藥行政審批后置就相當于“先上車后補票”,這種行為可能導致什么后果更是人們應當注意的。
其中影響最大的是:開辦農藥生產企業審批由前置審批改為后置審批項目。這就導致農藥生產成為典型的“先上車再補票,實際甚至不需要補票”的行當。
被人們視如“永遠朝陽產業”的農藥生產的工商登記一直是令人眼饞的香餑餑,就目前我國“九龍治水”式的低效的落后的軟弱的農藥管理水平,放閘后的農藥生產點在全國各地井噴不是不可能。
從農藥原藥生產,到制劑加工,再到農藥復配,以及簡單的分裝,一旦變相放開農藥生產登記,將農藥生產工商登記后置了,今后我國農藥生產失控絕對是可能的。
從2008年實施農藥生產規范措施起,特別是近幾年農藥生產企業要求進區進園以來,全國明面上的所謂正規登記的農藥企業減少四分之一強,但保守估計仍有2200多家各類型農藥生產企業,始終存在著農藥生產低水平、低產銷、分散難管等弊端,是安全、環保的防范重點。雖然最近國家工信部首次明文規定原則上不增加農藥生產定點,但控制新申請允許開辦農藥生產的主動權控制權一直在地方,管理松緊完全受地方財稅利益左右著。
在農藥生產工商登記前置許可時,我國的農藥生產長期處于“戰國亂局”狀態,已經混亂的中國農藥生產將因“農藥生產工商登記后置”而更加難以收拾,會有更多的農藥生產者游走于生產監管之外,步入臭名昭著、花樣翻新的農藥市場惡性不正當競爭。
許多同行的直覺出奇地趨同:這次農藥生產登記后置的制度安排,正如同潘多拉魔盒被打開一樣,會產生惡劣的難以控制的后果。從今以后,我國如果沒有扎實有效的控制農藥生產登記手段,作為名牌農藥生產廠家的產品被假冒風險也一定會增加,最常見的“傍名牌”現象會愈演愈烈,隨之增加的農藥行政管理成本必然增加,監督并查處不法生產企業的案件可能會持續增加。
展望一下,散布全國各地的長期在農藥領域興風作浪者好像有了大顯神通機會,這不能不令人擔憂。多年來被打擊的許多不法農藥從業者借機就可能穿上其農藥生產經營合法化的馬甲,大行其農藥假冒偽劣、非法定制、定向推銷詭計,欺騙善良的農民消費者,地下的農藥車間可能公開登記,走向陽光。只要愿意,這些人都會千方百計騙來工商執照,先組織生產,或邊生產邊走安全、環保、農業登記、生產許可等程序。在農藥生產還算不錯的毛利誘惑下,大量的化工企業可能會臨時性加入農藥生產競爭,可明目張膽宣傳推廣以自己名義或借證制造農藥產品,堂而皇之地不斷開張,永遠試產。無需等待取得全部審批手續,其生產的農藥產品就可能通過較大的包裝、借別人的牌子、假冒名牌混入農藥市場,進而完成非法收益,從事其不正當競爭。浪跡農藥“江湖”,游擊式不斷轉移農藥生產地點的麻煩在一些農藥油棍來講,可借機安頓。可以猜想,在一些省市、農藥監管者看來,又可以“放水養魚”了,那些農藥小廠必須的安全、環保等農藥生產手續可以永遠在完善辦理中。一些化工廠老板時不時可搞一兩個農藥品種來賺錢,而不用像以前那樣藏著掖著了,手續申報不用著急的。
不難判斷,如此展望未來,這樣的制度安排,對一直致力于靠技術革新推進農藥生產水平提升的合法企業來講是積極性嚴重挫傷,對長期以來人們期望的中國農藥市場秩序改觀努力是個打擊,對農藥企業一直費心的名牌促進難題是雪上加霜。這些即將發生的農藥生產亂局在多年從事農藥打假維權的人士看來是非常明了的,在深刻了解我國農藥生產現狀的農資管理者來講也是最容易引起共鳴的。
農藥是糧食的“糧食”,關乎食品安全,不同于一般生產資料。農藥生產企業登記后置設定所產生的風險最終都會轉嫁到農民朋友身上,轉嫁到國民身上。所以農藥生產企業登記后置的政策是弊端大于利好,與生態文明相背,與民生幸福相礙,相關方必須充分考慮農藥生產登記調整后的動態,如不能恢復農藥前置可能,也要從細化此政策執行細則入手從嚴控制農藥生產登記,這才是負責任的作為,才是真正體貼民眾,科學發展農藥產業的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