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資產品質量的好壞是關乎農業能否發展、農民能否增收的重要因素。近年來,一些不法生產廠家和商販,把黑手伸向農民,把假冒偽劣農資投向農村,獲取非法利益。盡管政府監管部門采取了一系列治理措施,但假冒偽劣農資坑農害農現象卻屢打不絕。究其原因,有以下幾個方面。
市場監管力度不夠。一些不法商販利用農村集貿市場、批發網點、個體經銷戶,采取流動經營或走村串戶等形式販假、售假。由于農村地域廣闊,僅靠質監、工商、農業等部門負責轄區監管,市場監管手段不足,加之販假售假違法人員流動性較大,使執法管理部門對農資市場的監管、整頓難以收到實效。受經費影響,有利就上,無利就讓的現象也較突出。
法律法規難以落實。近年來,質監、工商、農業等部門每年都在查處假冒偽劣農資,但是,由于有關法律法規未能得到有效貫徹執行,對制假、販假、售假者的處罰往往采取沒收、罰款等簡單形式,以罰代管,以罰代刑。販假、售假者在遭受經濟損失后更加變本加厲。況且,假冒偽劣農資成本低,制販假利潤高,不法商販有恃無恐,這成為假冒偽劣農資屢打不絕的主要原因。
識真辨假能力低下。受打工潮影響,農村有文化、有知識的青壯年大量外出務工,從事農業生產的多是文化知識少、技術水平低的老弱及婦女,缺乏對假冒偽劣農資的識假、辨假能力。同時,農村基層政府和農技服務部門未能有效開展假冒偽劣農資宣傳活動,對農民的識假、辨假知識傳授較少,致使農民辨別能力難以提高,客觀上助長了假冒偽劣農資的泛濫。
自我防假意識薄弱。目前,農民的收入普遍較低,而邊遠貧困地區的農民生活更為艱苦。在購買農資時,農民朋友最關心的是價格,很少注意品牌質量,對生產日期、保質期、廠名、廠址等標識也不甚關注,防范意識較弱。受價格誘惑,貪圖便宜,往往容易上當受騙。
(作者單位:河北省灤平縣質量技術監督局)
作者:李樹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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