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工商行政管理部門通過開展的一系列護農行動,進一步強化了農資市場的監管。然而,不可否認的是,當前非法制售假冒偽劣農資的行為沒有得到根本遏制,農資假冒偽劣現象仍然存在,坑農害農現象時有發生。究其原因,當前農資市場有四大瓶頸制約著農資市場的打假。
瓶頸一:目前對農資生產、流通領域商品質量監管職責的劃分存在一些弊端。農資從生產到流通是一個密切聯系的整體,不能人為地割裂開來。從工商部門來看,流通領域發現的農資案件,由于受職責劃分的限制,不能追溯到生產領域。一方面只能治表,不能治本,造成農資市場久亂不治的局面。另一方面只能處罰賣的,不能處罰造的,造成行政執法的不公正。
瓶頸二:相關法律法規不健全。從查處的案件看,目前由于在生產領域制假現象屢禁不止,假冒偽劣的源頭得不到有效清除,造成相當一部分農資經營者在并不知情的情況下銷售了假劣農資,而現行的法律法規對于這部分經營者的合法權益缺乏有效的保護措施。
瓶頸三:農資從生產到流通,監管職責涉及農業、供銷、質監、工商等部門,存在多頭監管問題,部門間協作配合不夠。
瓶頸四:現行農資流通體制已能完全適應形勢的發展。以農藥為例,國務院《農藥管理條例》第十八條以列舉的方式規定七類單位可以經營農藥,第十九條又對農藥經營單位應當具備的條件作出了嚴格規定,基本上將一般經營者排除在外。但目前的實際情況是,在很多地方,特別是廣大農村,大量存在以'承包'、'掛靠'等方式從事農藥經營的一般業戶。從嚴格意義上講,這些業戶并不具備法律法規規定的經營條件,但他們又在事實上'合法'地從事農藥經營,造成了政策與現實的'沖突'。而對于這些經營者來說,'承包'、'掛靠'經營的結果是,一方面增加了經營成本,另一方面也失去了平等競爭的機會。
這四大瓶頸問題不解決,農資打假只能'年年打假,年年有假'。 |